

日前,中央文明委发文公布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的名单,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榜上有名,顺利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自2000年荣获“绍兴市文明单位”以来,年年创建不懈,逐步冲刺省、部级与全国级文明单位,先后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并于2015年2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7年11月,首次通过复查,继续保留该荣誉。
2020年10月,绍汽集团迎来第二次“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这次复查时间紧任务重,检查内容覆盖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负面清单一票否决制的实行拉起了复查的高压线。公司在回顾三年来的全国文明单位深化创建工作时,用“六个结合”进行总结,即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知行合一弘扬新风尚;个体与群体相结合,培育标兵打造文明团队;奉献与公益相结合,志愿服务奉献在窗口;传承与弘扬相结合,重视传统以文兴企;律己与度人相结合,结对乡村共建文明村;硬件与软件相结合,优化环境提升服务。
在总结上报文明创建成果的同时,配以大量图片与资料进行佐证,事实证明公司这些年来为了擦亮全国文明单位的牌子,在窗口文明建设、社会公益服务、弘扬文明新风等方面做了不少实实在在的工作。
经过市文明办、省文明委、中央文明委的逐级审核复查与认定,绍汽集团第二次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