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文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绍兴市公路客运中心工会被授予“全国模范职工”称号。
绍兴市公路客运中心工会现有会员170人,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该工会充分发挥组织职能,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大力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与文化建设,从关心职工加强管理入手扎实有效地开展“职工小家建设”工作,曾于2008年获得“浙江省模范职工小家”称号。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与“全国模范职工小家”是全国工会系统的最高荣誉,除这次绍兴客运中心工会获得“全国模范职工小家”之外,其上级单位绍兴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曾于2010年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